发布时间:2020-08-21
为贯彻落实安阳市委、市政府“六稳”“六保”若干政策措施要求,提升汽车消费意愿,拉动汽车消费增长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对2020年8月20日到12月30日在滑县购买新车(含新能源汽车)的消费者给予补贴,具体实施细则如下。
一、补贴对象
支持新车购置,对在滑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(4S店、直营店)购置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:
1.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;
2.排放标准低于“国六”的车辆;
3.购买摩托车、三轮车、四轮低速电动汽车、农用车的。
二、补贴标准
(一)对购买“国六”排放标准机动车的车主,车价6万元(含)以下每辆车给予600元补贴,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(含)每辆车给予1000元补贴,10万元以上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贴。
(二)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,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贴。
本次县财政补助总金额为500万元,按照购买顺序,先到先得,补完为止。
三、补贴资金申领程序
消费者购置新车后,购车人需持个人身份证、购车发票、车辆合格证、购车人银行存折(银行卡)原件、复印件,在购车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(4S店、直营店)填写《滑县2020年汽车消费政府补贴资金申报表》,并和汽车销售企业经办人共同在购置新车前合影。购车人办结手续后,由销售汽车企业将申报表、申报材料复印件及合影照片一式两份报县商务局审核确认。
参与全县汽车消费补贴的企业,需要和县商务局签订《2020年滑县汽车消费政府补贴合作约定书》,并在企业显著位置张贴《2020年滑县汽车消费政府补贴合作企业》标识,明确购车补贴标准、补贴程序。
四、补贴资金拨付程序
(一)参与政府汽车消费补贴合作的汽车销售企业,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汽车销售补贴资金汇总表和《2020年滑县汽车消费政府补贴资金申报表》及申报材料复印件、合影照片一式两份报县商务局,经县商务局审核确认后,当月月底前将政府补贴资金拨付到购车人银行存折(银行卡)账号。
(二)县财政局负责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和拨付。
(三)县商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统计局、县税务局、县审计局等单位要通力合作,负责落实好汽车消费政府补贴惠民政策。
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,一经发现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,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2020年8月18日
注:1、该申报表一式两份报县商务局,作为申报资金凭证。
2、购车个人身份证、购车发票、车辆合格证、购车人银行存折(银行卡)复印件及购车人和汽车销售企业经办人共同在购置新车前合影照片,所需材料一式两份报县商务局。